3月26日,原油期货将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挂牌交易。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副总经理陆丰昨日向记者介绍,截至3月21日,共有149家期货公司会员和7家非期货公司会员,另有19家境外中介机构完成备案。
“上市原油期货将更好地服务我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主任程莘表示:“原油期货有利于为国内涉油企业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有利于为产业链企业提供价格参考,还有利于形成金融市场全面开放的新格局。”
石油是“工业的血液”。据介绍,我国已经是全球第一大原油进口国和第二大原油消费国,形成了价值逾6.5万亿元的巨大产业链和消费体系。由于我国原油消费高度依赖进口,油价波动对企业经营产生重要影响,客观上存在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的实际需求。我国原油期货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其价格体现的是进口原油的到岸价,能更方便国内涉油企业管理价格波动风险。
其次,由于原油的价格影响因素较为复杂,我国原油期货上市后,通过境内外涉油企业和投资者的广泛参与,有望形成一个公正可信的市场价格,为产业链企业提供价格参考。
此外,期货市场作为金融市场重要组成部分,要发挥市场功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对外开放,必须有全球投资者的参与。程莘表示:“作为我国首个国际化的期货品种,原油期货的上市不仅可以为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积累经验,也会进一步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此外,我国上市原油期货,还将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更多的中国市场机会和更加丰富的投资选择。”
在市场人士看来,在原油定价上,以前是欧洲看布伦特,美洲看WTI,在我国原油期货上市后,未来中国有望成为亚洲的原油基准市场。
陆丰介绍,我国原油期货总体方案为“国际平台、净价交易、保税交割、人民币计价结算”,全面引入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参与交易,报价为不含税的净价,外汇可用作期货保证金。可交割油种共有7个,包括阿联酋迪拜原油、上扎库姆原油、阿曼原油、卡塔尔海洋油、也门马西拉原油、伊拉克巴士拉轻油,以及国产的胜利原油。
在会员结构方面,能源中心会员结构以上期所会员结构为基础,并针对引入境外投资者进行了扩展。会员为我国企业法人,包括期货公司会员和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机构可以作为境外特殊参与者(亦分为经纪和非经纪两类)直接参与交易,其结算必须通过境内期货公司会员完成。截至3月21日,共有149家期货公司会员和7家非期货公司会员,另有19家境外中介机构完成备案。
至于交易模式,陆丰表示,境内交易者参与模式和期货市场现有品种相同。境外交易者参与原油期货交易有5种模式:一是作为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直接参与原油期货交易,类似于没有结算权的非期货公司会员;二是通过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参与交易,类似于没有结算权的期货公司会员;三是作为境内期货公司会员的客户参与交易;四是通过境外中介机构委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参与交易;五是通过境外中介机构委托期货公司会员参与交易。后两种统称为“二级代理模式”。
资金结算方面,境内外交易者的资金均实行银行存管、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境外参与者可使用美元作为保证金,交易产生的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等必须以人民币支付结算,盈利可以选择以人民币或者美元的方式提取。“目前,共有12家银行从事境内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8家银行从事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分别是中、农、工、建、交、招商、中信和星展银行。”陆丰表示。
陆丰还表示:“在交易方面,对于境外机构投资者从事原油期货交易所得,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境外个人投资者从事原油期货交易所得,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境内投资者,按照期货市场现有做法执行。在交割方面,对于从事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境内外投资者,均暂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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