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调整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持仓限额标准

发布: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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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顺应财产及现货市场形势变革, 大商所对《大连商品生意业务所风险治理措施》和《大连商品生意业务所套期保值治理措施》举行了修改。7月23日,大商所宣布了相干修正案,亲身2020年7月27日结算时起在黄大豆1号期货2011及后续合约上实行。

  凭据修正案,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上市生意业务的一样平常月份(合约上市至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四个生意业务日),当该合约的单边持仓量大于15万手时,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按单边持仓量的肯定比例确定限仓数额,该比例和原来一样;单边持仓量小于即是15万手时,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限仓数额分别由原来的40000手、20000手调解至30000手、15000手。黄大豆1号期货合约从交割月前一个月第十五个生意业务日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限仓数额分别由原来的10000手、5000手调解至5000手、2500手;进入交割月份,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限仓数额分别由原来的5000手、2500手调解至2000手、1000手。

(文章泉源:期货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