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东方证券股价飘红,微涨0.21%。
前一日晚间,东方证券发布公告,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效率,有效提升业务拓展和客户综合服务能力,公司拟吸收合并公司投行业务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
根据相关安排,东方证券拟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东方投行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东方投行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客户协议等合并入公司,东方投行全部债权及债务由公司承继,东方投行的员工全部由公司管理接纳,东方投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销,原东方投行的分公司在经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后拟变更为公司的分公司。
对于此次吸收合并,东方证券指出:“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投行业务牌照分割问题将得以解决,有利于充分发挥全牌照的优势,提高展业效率,进而提升公司综合金融服务水平。”
东方投行近年来业绩亮眼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方投行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6亿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0.48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人民币15.51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36亿元、净利润人民币0.79亿元。
近年来,随着注册制大幕拉开,东方投行业务表现颇为靓丽。
根据中证协发布了2020年度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情况,在股票主承销佣金收入方面,东方投行实现收入5.07亿元,排名行业第14位,股权主承销佣金收入突破近五年新高。2016年至2019年,东方投行的股权主承销佣金收入分别为3亿元、4.47亿元、1.86亿元、1.82亿元,分别排名行业第20位、13位、11位、18位。
今年上半年,东方投行的业绩也表现亮眼。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21日,东方投行今年实现主承销金额为171.02亿元,排名行业第7位。2021年半年规模已超过去年全年,排名更是有大幅提升。在2019年、2020年,东方投行的IPO承销保荐金额为13.4亿元、97.15亿元,排名行业第33位、第11位。
其中,IPO承销保荐业务是东方投行的主抓手。截至6月21日,东方投行2021年IPO承销家数6家,IPO承销金额达到111.08亿元,IPO承销金额的市场份额达到5.95%,仅次于中信证券(13.15%)、海通证券(8.60%)、华泰联合证券(8.45%)、中信建投证券(6.40%),排名行业第5位。
IPO承销收入方面,截至2021年6月21日,东方投行2021年实现收入3.58亿元,所占市场份额3.43%,两项指标均排名行业第12位。
从业绩上看,近年来东方投行表现优异,为母公司创造了较高的价值。
不过,由于东方投行已经是东方证券的全资子公司了,二者合并在各项财务数据上不会有任何变化,那么,东方证券为何又要大费周章地调整组织架构呢?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吸收合并主要源于东方证券对内部业务结构的梳理。
“其核心在于东方证券将其投行牌照收回,主要体现在内部业务结构的梳理,没有更多行业层面的意义。之前东方投行是以子公司的形式存在,券商牌照在子公司那边运转,东方证券内部是有割裂的,收回之后,东方证券就变成了一个完整的全牌照券商了。”泽浩投资合伙人曹刚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
事实上,东方证券也认为,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投行业务牌照分割问题将得以解决。同时能够有效解决东方投行作为子公司经营时,流动性风险等指标对开展投行业务的影响和制约;公司投行作为部门整体运作,管理与决策效率将有效提升,有利于推动公司投行业务整体发展。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在东方证券2020年年报中,其曾指出根据公司新战略规划,公司以“成为具有国内一流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现代投资银行”为愿景,努力实现新一轮战略发展目标。
而要成为现代投资银行,提升投行业务的行业地位,自然离不开投行业务的资源整合和发力,将投行业务合并至上市公司体内,或能将投行业务优势带到券商在直投等一级市场产品上。
合资券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值得一提的是,东方投行前身是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
彼时,中国金融对外开放的加快,尤其是外资新设或参与境内金融企业股份比例的彻底放开,越来越多的外资将目光转向控股或全资。
在这一背景下,2012年6月,东方证券与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旗亚洲”)共同投资组建了东方花旗,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但随着与东方证券战略合作期限的结束,2019年初,花旗亚洲将其持有的东方花旗33.33%股权转让给了东方证券。
2020年4月22日,东方证券公告,收购东方花旗33.33%股权及东方花旗更名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东方花旗的企业名称变更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即东方投行),成为东方证券的全资子公司。
随着此次吸收合并的完成,东方投行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而早前盛行的合资券商也接连走向终结。
早在东方花旗之前,类似的个案还有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财富里昂证券、海际大和证券、华英证券等,都因外资的退出,进而成为国内投行全资子公司,最后进一步演变。
截至目前,境内仅有的中外合资券商仅剩下4家——中德证券(山西证券与德意志银行合资设立)、瑞信方正证券(方正证券与瑞信银行合资设立)、瑞银证券(瑞士银行与北京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设立)以及广证恒生(原广州证券与恒生证券合资设立,目前股东方已变更为中信证券与恒生证券)。
“目前除了摩根士丹利参与设立的中金走出去外,其他合资券商大多都失败了。原因包括多方面,一是中方外方理念不一样,此外定位也有差别,外方股东更多希望把合资券商作为中国展业的平台,比如推动企业海外上市,而中方希望借助外方股东的管控水平,提升一个等级。第二,在过去的二十年,中国的投行和国际市场是割裂的,国际市场投行定价、销售最重要,而中国投行是写材料,外方优势在IPO几乎没有价值。第三,中国的投行激励很到位,甚至有过度激励,基本都是小团队,高度独立,所以中外合资所谓的决策优势、体制优势难以发挥。”沪上一家中型券商投行部负责人受访时指出。
11-08
11-07
11-06
11-05
11-04
11-01
04-23
03-19
10-22
03-21
11-06
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