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日起,浙江省和重庆市开展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项目将扩大到全国。
《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规范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付方式、积累期和收款期设计、保险责任、退保规则、信息披露、产品管理等,明确了权益资产配置比例和最低资本要求的监管支持政策。鼓励试点保险公司创新开发保险简单、支付灵活、收入稳定的专属保险产品,积极探索满足新产业专属保险产品(37.400-0.42-1.11%)人员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需求,探索建立符合长期经营要求的销售激励、风险控制和投资评估机制。
自2021年6月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2021年5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推出个人养老金制度三个月后,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称自2021年6月1日起,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六家人寿保险公司将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六家试点人寿保险公司。
通知发布后,上述六家公司推出了自己的产品。以中国人寿新翔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为例。产品保障范围包括养老金、残疾护理保险和死亡保险。消费者可以选择一次性交付保险费、期付保险费、转入保险费和额外保险费。保险公司收取初始费用后,不再收取投资组合账户转换费。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公司将为消费者设立个人账户。保险公司将设立投资组合账户(a)和投资组合账户(B),并根据各投资组合账户的投资策略确定相应的资产配置。投保人可以选择一个或两个投资账户。个人账户的价值等于投保人持有的投资组合账户的价值之和。(a)账户最低保证年利率为2%,风险较低。(B)账户风险高,无最低保证收益率。
与中国人寿产品类似,六家公司的试点产品设立了新华保险(39.480-0.49-1.23%)等两类投资者账户。稳定回报投资组合的保证利率为年利率2.5%。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资产,适当配置股权资产和流动性资产;积极投资组合的保证利率为年利率的1%。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资产、股权资产、适当配置流动性资产等。
2022年1月5日,中国人寿公布的2021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结算利率显示,产品(A)账户年结算利率为4%,(B)账户年结算利率为5%。
除中国人寿外,今年1月还披露了5家试点保险公司的结算利率。经济观察网发现,新华保险专属养老保险稳健账户和进取账户的收益率分别为5%和5.5%。泰康人寿泰康享受百岁产品的收入分别为6%和6.1%。泰保人寿保险有四个账户,稳健账户的收入分别为4.8%和5%。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一部分,也是商业保险公司为第三支柱养老做出贡献的重要尝试。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2月24日,养老保险公司迎来了原来的源监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规范和促进养老保险机构的发展,强调养老保险机构原则上不得经营保险资产管理业务,并要求在一定时间前对保险资产管理业务和个人养老保险管理产品进行整改和清理。要求现有经营保险资产管理业务的养老保险公司,原则上应在2022年底前完成终止经营或剥离相关业务的整改。同时,要求各公司继续减少和清理现有的个人养老保险管理产品。2022年6月30日前,新客户应及时停止相关产品,原则上应在2023年底前完成股票业务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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