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板做市商机制启动是继续完善资本市场基本体系

发布:202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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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资本市场改革“试验田”在过去的三年里,科技创新委员会在改革、稳定试点登记制度、促进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本制度改革、交易制度、询价制度、做市商制度等方面发挥了示范和主导作用,为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重要经验。

三年来,科技创新板公司不断发展壮大,至今已有400多家。基础体制改革完善无疑是科技创新板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随着科技创新委员会的成立,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畅通了融资渠道,解决了融资困难,有效促进了我国制造业的高端发展。”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磊告诉记者,科技创新板作为科技创新板,“试验田”为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提供了丰富的经验,指出了未来改革的道路。

近日,科技创新板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果,科技创新板做市商制度相关细则正式出台。7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并实施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交易业务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8-科技创新板股票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科技创新板做市商机制的启动是继续完善资本市场基本体系,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板改革的作用“试验田”作用的重要措施。科技创新委员会成立三周年,市场运行稳定。目前做市商机制的引入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委员会的股票流动性,增强市场弹性,更好地促进板块建设。

“一方面,做市商制度的引入有望引入科技创新委员会的流动性,降低高投资门槛造成的流动性不足。另一方面,促进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的价值发现,促进科技创新委员会市场定价机制的形成。”陈雳说。

工业证券还表示,在做市商制度下,证券公司可以更好地定价股票,引导市场价格接近内部价值,有望抑制价格波动,利用资本和库存股票的优势,有效调整市场供求关系,减少投机,提高价格稳定性。从长远来看,科技创新委员会做市商制度的试点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交易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做市商制度只是科技创新委员会许多制度创新的一部分。三年来,科技创新委员会稳步试点注册制度,全面推进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本制度改革,各项制度安排经得起市场的考验。同时,交易制度、查询制度等创新成果继续出现。

从准入制度的角度来看,科技创新委员会的多样化、包容性的发行和上市条件为无利可图的企业、红筹股企业和特殊股权结构企业打开了a股上市的大门。今年6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科技创新委员会医疗器械企业第五套上市标准的适用指南,进一步加强了“硬科技”在研发阶段尚未形成一定收入的企业上市。在科技创新委员会更具包容性的上市条件下,截至今年4月底,已有38家上市企业、5家特殊股权结构企业、4家红筹股企业托凭证企业1家,上市后发展势头良好。

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发行上市审计制度,不仅坚持科技创新板的定位,还帮助科技创新板提高质量“入口关”。2020年3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科技创新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和《科技创新委员会企业发行上市申报推荐暂行规定》“硬科技”支持方向,明确审计、信息披露和验证要求。

“在科技创新委员会试点登记制度的三年里,信息披露开放透明,审计标准统一明确,审计时间可预测,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科技行业审计服务总监毕马威电信、媒体与娱乐合伙人告诉记者。

在定价体系方面,为了有效发挥市场价格发现功能,2021年,科技创新板通过提高价格消除率取消定价突破“四数孰低值”延迟发行要求,加强对报价查询行为的监督,促进买卖双方均衡博弈,提高发行定价市场化水平,使市场博弈更加充分。

同时,取消科技创新板退市制度,暂停上市,不重新上市,实施“一退到底”加快形成市场优胜劣汰环境。

业内人士表示,科技创新委员会的一系列制度创新形成了可复制和推广的经验,预计将为股市改革提供有益的参考。

东兴证券表示,科技创新板作为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制度细则,作为中国资本市场改革“试验田”做市商制度的实施有望为其他板块的交易制度提供参考。

关于如何进一步深化未来科技创新板改革,陈磊表示,一是不断优化监管体系,加强市场资源配置功能;二是进一步引入创新交易机制,为企业融资和投资者投资提供多元化解决方案,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三是加强对外开放,畅通外商投资渠道,提高科技创新板流动性。

陆认为,科技创新委员会将进一步完善系统供应,继续优化上市环节,提高审计效率,为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提供更高效、方便的渠道;进一步制定和实施市场多元化上市标准,完善注册制度下高效透明的上市审计流程,为更多硬技术企业提供长期高效的融资平台;同时,坚持“入口关”与稳定多样化的退出渠道并重,注重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