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印发,将自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对全省化工园区及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提升改造。其中,化工园区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园区外企业禁止新建、扩建化工生产项目。同时,再次重申列入搬迁改造企业必须按时完成,并要求立即停产。
《方案》要求,对化工园区科学评估园区安全风险,不符合区域环境容量风险和安全风险容量要求的,不得入园;对风险外溢可能产生“多米诺”效应的企业,实施停产改造提升;对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劳动密集型非化工企业,以及园区周边不符合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村居、学校等,限期实施搬迁,并要求园区管理机构要建立园区安全、环境、应急一体化防控信息平台,与园区内所有企业安全监控信息对接,对突发情况及时预警,提升事故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等。
同时,对于园区外的化工企业,不得新建、扩建化工生产项目,在对现有装置进行安全、环保、节能等升级改造时,不得增加品种、产能等;列入关停取缔的企业应立即停产,并于2019年10月底前拆除关键(危险)部位设备设施和危险装置,消除安全隐患,攻坚行动期间暂停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许可。
《方案》提出,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手续不全、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环保不达标、风险突出且不能有效管控的化工企业,依法依规关闭、取缔;对位于城市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城市发展规划、不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化工企业,加快实施搬迁。
最终,要实现百家化工生产企业事故发生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化工行业“小而多”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新建项目入园率升高。同时,化工行业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关键危险岗位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化工园区监管平台与园区内企业安全监控信息对接率*。到2020年底,初步形成“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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