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10时,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在深刻汲取中国化工集团盛华化工公司“11·28”重大爆燃事故教训的背景下,河北省要从2019年3月开始至2020年12月,进行为期两年的整治攻坚行动。行动分为摸底建档、评估分类、实施攻坚、验收考核、总结巩固五个阶段。
会上指出,全省凡是列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表(GB/T4754-2017)》中制造业25大类、26大类、291中类的化工生产企业和其他取得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等企业;全省所有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全部纳入本次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攻坚行动的亮点举措为:台账清单市长要签字。对列入整治范围的所有化工企业和园区,开展一次全覆盖、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盲区,全面摸清安全生产现状、风险源点等情况,建立辖区内园区和企业的台账清单,做到“一企一档”“一园一档”,各市的企业清单和园区清单要由市长签字确认后4月底前上报,要坚决杜绝漏报、瞒报,对未列入清单的企业,一经发现均视为非法企业,坚决依法取缔;各地评估确定的“四个一批”名单也要经各市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审批、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6月底前报省政府。
企业评估要精准。省应急管理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分别牵头组织,于4月15日前完成全省化工生产企业、危货运输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规范化管理评估标准制定工作;各地要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标准开展评估,精准确定“四个一批”名单。
“四个一批”实施要坚决。实施“四个一批”是本次攻坚行动的核心措施。对列入关停取缔的企业必须立即停产,10月底前拆除关键(危险)部位设备设施和危险装置,消除安全隐患;列入搬迁入园、改造提升、做强做优的企业,也要强化动态跟踪,一旦发现重大现实隐患且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先停产后整治,验收合格才能复产。“改造提升、做强做优”要“一厂一策”,持续推进。
行业准入更刚性。《方案》明确要严禁新上淘汰类、限制类项目,控制新增高风险项目;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由市级以上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实施联合审查;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三同时”规定,杜绝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未经验收严禁投产;园区外的化工企业,不得新建、扩建化工生产项目;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现场审查,暂停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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