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产带动猪价回落 方案细化主体责任

发布: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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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提出,要像抓粮食生产一样抓生猪生产,要把生猪稳产保供作为今明两年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千方百计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尤其是元旦和春节作为猪肉的消费高峰期,而3月的“两会”是春节后生猪屠宰供应的“空窗期”。因此,未来4个月国内对猪肉供应的考验十分严峻。

该《方案》不仅提出了全国范围以及各区域产销平衡总体要求、分区防控的措施,还明确划分了相关主体的责任要求,并制定了阶段性的复产目标,成为未来三年行业恢复产能的指导性文件。

从去年底开始,加大生猪产业投入布局的头部养殖企业,凭借在资金链、生物安全防控、规模化管理水平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了产能逆势扩张,成为整个行业复产和疫情防控的带头者和重要主体,也是生猪养殖规模化与行业整合的重要推动者。

但值得注意的是,生猪产能恢复速度客观上滞后于猪肉价格上涨,呈现渐进式状态,且南北地区在猪肉产销方面的不平衡,加上受限于活猪调运相关规定(11月底,中南六省(区)开始试点禁止非中南区的活猪调入中南区),生猪产能恢复在未来还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特别是南方主销区的生猪复产将会承受考验。

复产带动猪价回落方案细化主体责任

上述《方案》明确了产销平衡总体要求,提出了分区防控的措施。其中,东北、黄淮海、中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安徽、河南、山东、江西、湖南、湖北、广西)为生猪及产品调出区,要为全国稳产保供大局作出贡献,实现稳产增产;东南沿海地区(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福建)为主销区,自给率要达到并保持在70%左右;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要通过跨区域合作建立养殖基地等方式保证掌控猪源达到消费需求的70%;西南、西北等地区(内蒙古、山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为产销平衡区,要确保做到基本自给。

《方案》还提出了一系列生产恢复目标——今年要尽快遏制生猪存栏下滑势头,确保年底前止跌回升;确保明年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猪肉市场供应基本稳定;确保2020年年底前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常年的水平,2021年恢复正常。

同时,《方案》明确划分了相关主体的责任要求。农业农村部门作为生猪稳产保供的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动地方责任和中央各项扶持政策落实落地,促进生猪生产加快恢复。目前,农业农村部已会同有关部门成立恢复生猪生产协调办公室,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也要参照成立恢复生猪生产部门协调机构,主动承担牵头职责,推动资金、土地、环保、金融等政策落地落细,沟通协调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各地区要落实省负总责总要求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在责任落实、规划政策、资金投入、人才支持等方面拿出切实过硬举措,坚决完成恢复生产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