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2020年新加坡金融科技节上发表演讲时表示,面对金融科技的持续快速发展,我们将坚持既鼓励创新又守牢底线的积极审慎态度,切实解决好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在当天的演讲中,郭树清从回顾我国金融科技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应对金融科技挑战的经验教训,以及当前需要关注的金融科技新问题新挑战等三大方面深入剖析。
新问题暴露
“尽管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和应用走在世界前列,但金融科技快速发展后所凸显的新问题新挑战,对其它国家探索金融科技领域监管都具有参照和借鉴的意义。”从郭树清的演讲中,也透露我国监管当局对当前金融科技所反映出的几方面突出问题的重视,这主要包括网络安全、公平竞争、新型“大而不能倒”风险、数据权益归属等。
具体来说,在网络安全问题方面,郭树清表示,目前,中国银行业务离柜交易率已达到90%以上,金融服务对网络高度依赖。相对传统风险,网络风险扩散速度更快、范围更广、影响更大。突发性网络安全事件也对金融机构的应急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要重视网络安全问题。
在公平竞争方面,他表示,金融科技行业具有“赢者通吃”的特征。大型科技公司往往利用数据垄断优势,阻碍公平竞争,获取超额收益。传统反垄断立法聚焦垄断协议、滥用市场、经营者集中等问题,金融科技行业产生了许多新的现象和新的问题。
对于如何防范大型科技公司妨碍市场公平竞争,郭树清建议,我们可能需要更多关注大公司是否妨碍新机构进入,是否以非正常的方式收集数据,是否拒绝开放应当公开的信息,是否存在误导用户和消费者的行为等等。
新型“大而不能倒”风险的提法也备受关注。郭树清表示,少数科技公司在小额支付市场占据主导地位,涉及广大公众利益,具备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特征。一些大型科技公司涉足各类金融和科技领域,跨界混业经营。必须关注这些机构风险的复杂性和外溢性,及时精准拆弹,消除新的系统性风险隐患。
正在研究制定
金融数据安全保护条例
数据权益保护的问题也日益受关注。郭树清表示,数据确权是数据市场化配置及报酬定价的基础性问题。目前,各国法律似乎还没有准确界定数据财产权益的归属,大型科技公司实际上拥有数据的控制权。需要尽快明确各方数据权益,推动完善数据流转和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并公平合理地利用数据价值,依法保护各交易主体利益。
在数据确权、保护方面,我国也在积极探索。郭树清表示,一些科技公司利用市场优势,过度采集、使用企业和个人数据,甚至盗卖数据。这些行为没有得到用户充分授权,严重侵犯企业利益和个人隐私。
“为此,《民法典》明确了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国家层面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监管部门正在研究制定金融数据安全保护条例,构建更加有效的保护机制,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郭树清透露。
郭树清表示,近年来,金融科技在中国迅猛发展。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产品和工具应用日益丰富,金融服务的效率和包容性大幅提高。但中国金融科技应用整体上在法律规范和风险监管等方面是“摸着石头过河”,遇到过不少问题,也积累了一些经验教训,除了上述提及的弥补数据隐私保护制度漏洞外,郭树清还提到了全面整治P2P网贷机构、规范移动第三方支付平台投资功能、推动互联网金融机构审慎经营等监管探索。
其中,在全面整治P2P网贷机构方面,郭树清称,P2P网贷机构本来定位为金融信息中介,但在实践中,绝大多数机构事实上开展了信贷和理财业务。
“据统计,过去14年里先后有1万多家P2P上线,高峰时同时有5000多家运营,年交易规模约3万亿元,坏账损失率很高。近年来,我们持续清理整顿,到11月中旬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已经全部归零。”郭树清称。
此外,郭树清还呼吁要加强数据跨境流动国际协调。他表示,中国近期提出《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呼吁各国尊重他国主权、司法管辖权和对数据的安全管理权。我们将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原则,与各国加强协调合作,构建更加开放、公正、非歧视性的营商环境。
11-01
10-31
10-30
10-29
10-28
10-25
02-23
06-25
11-16
05-11
06-13
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