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扩大开放 中国仍是外商投资热土

发布: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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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巨大冲击,中国经济在全球率先复苏,成为全球跨国投资的“稳定器”。专家认为,随着市场开放程度不断提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中国对外资的吸引力将不断增强,仍将是外商投资热土。

吸收外资成绩突出

在全球直接投资大幅下降背景下,中国吸收外资成绩突出。联合国贸发会议最新报告显示,上半年全球跨国直接投资总量同比下降49%,中国上半年仅下降4%。

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1月至10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8006.8亿元,同比增长6.4%,增幅比1月至9月提高1.2个百分点,延续稳中向好态势。10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818.7亿元,同比增长18.3%,连续7个月实现同比增长。

对于这份成绩单,商务部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建平评价为来之不易。“这是疫情发生以来中国推出一系列稳外资政策、贯彻落实新的外商投资法、建设自贸试验区等综合努力的结果。”张建平说,这也反映出在全球经济衰退和疫情双重压力下,中国经济一枝独秀,很多跨国公司包括一些金融机构,都有配置中国资产的强烈需求。中国恰恰具有基础设施完善、多层次人力资源供给充沛、产业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显著等综合优势。

正如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所言,今年以来“稳外资”的实践再次证明,中国超大规模市场对外资吸引力没有改变,产业配套、人力资源、基础设施等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没有改变,外商长期在华投资经营的预期和信心没有改变。“如无特殊情况,预计四季度吸收外资仍将延续当前稳中向好态势,有望实现全年‘稳外资’工作目标和‘十三五’圆满收官。”

商务部近日发布的《中国外资统计公报2020》预计,“十三五”时期中国吸收外资总规模达6900亿美元左右。

扩大开放增强“魅力”

不断开放的中国市场是吸收外资的“魅力”所在。

“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绝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更加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让中国市场成为世界的市场、共享的市场、大家的市场。”宗长青表示,“十四五”时期中国将持续扩大对外开放,持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入推进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不断开放的中国市场必将为外商提供更多的投资机遇。”

6月发布的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再次缩减,释放了面对疫情冲击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强烈信号。

“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让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正在成为推动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方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崔凡表示,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是扩大对外开放重要手段,有利于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有利于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可以预见,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会进一步压缩。”

崔凡认为,开放不仅会提高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还会推动监管部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各方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政府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中国超大规模市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商务部研究院外国投资研究所副主任郝红梅认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成为新时期中国吸收外资重要平台。

根据协议,RCEP15个成员国均采用负面清单方式,对制造业、农业、林业、渔业、采矿业领域投资作出较高水平开放承诺。郝红梅表示,就服务贸易开放水平而言,15个成员国均作出高于各自“10+1”自贸协定水平的开放承诺。这意味着,投资政策透明度进一步提升,成员国间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检验检疫、技术标准等逐步统一,这对区域内双向投资都是利好消息。

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无论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还是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开放新高地的建设,这些都有助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成为众多外资企业为中国投下“信心票”的重要原因。

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显示,过去两年间,中国在营商环境方面取得显著进步,营商环境指数位列全球第31位,较上一年提升15位。

在中诚信研究院院长张英杰看来,这绝非一次简单的名次晋级,而是指标的系统性提升。这一飞跃式发展是中国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的集中体现,必将为世界各国在中国投资提供更好更优的环境和更广阔的市场。

为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法治化必不可少。今年是新的外商投资法实施的第一年,该法从法律层面为外资进入中国市场保驾护航,消除外资企业的后顾之忧。

宗长青表示,中国将继续加强外商合法权益保护,确保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让外商投资更安心、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