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辖区组织召开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暨2020年年报工作培训会

发布: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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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做好2020年年报监管工作,近日,湖南辖区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组织召开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暨2020年年报工作培训会。湖南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何庆文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辖区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及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约800人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了2020年辖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主要工作,解读上市公司监管政策、明确年报信息披露和审计评估监管要求,部署了2021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主要工作和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会议就上市公司履行提高质量主体责任提出四项要求:一是准确把握上市公司质量的内涵。既重视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硬质量”指标,也要注重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会计基础等“软质量”指标,要两手抓、两手硬。二是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要学好新《证券法》,规范运作、控制风险,坚守四条底线,避免伪市值管理、盲目跨界并购、高比例股权质押三大“陷阱”,坚持在规范中谋发展。三是增强运用资本市场平台做优做强的能力。抢抓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全市场推行注册制、分类处置占用担保、湖南打造“三高四新”等政策机遇,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强化股权和债券融资,倡导理性并购,推动高质量发展。四是“一司一策”抓好重点任务落实。要对照《意见》查找差距和不足,明确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重点任务、工作举措和完成时限,“一司一策”抓好落实。

会议强调,2021年要围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主题做好六项重点工作,巩固工作合力,构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新格局。一是“分片包干”宣传动员。局领导分片包干,深入市州走访调研,全面宣传解读《意见》和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政策,增强各地贯彻落实《意见》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夯实沟通协调机制。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纳入湖南省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具体落实举措,指导相关地区和部门制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三是培育壮大后备企业梯队。联合相关部门,加大上市后备企业挖掘培育力度,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进一步构建登陆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新三板精选层的“企业梯队”。四是多点发力推进并购重组。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现产业链上下游整合、优势产业强强联合,推动扣非后连续亏损的公司通过注入优秀资产等方式提升持续经营能力。五是坚持精准监管执法。在辖区开展“监管专项行动 3.0”,加强公司治理、“三高”并购监管,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固本强基。依法监管、分类处置占用担保,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等保持“零容忍”。六是共同守住风险底线。紧密依靠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共同化解股票质押、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退市等风险,强化对上市公司的宣传报道和阳光监督,共同营造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