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调查,2.5万股民懵了。
1月26日,*ST新亿公告表示,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ST新亿表示,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ST新亿收上交所监管工作函
曾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月19日,上交所公告,*ST新亿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上交所下发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项,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1月7日公告称,*ST新亿于2021年1月5日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ST新亿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雷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对黄伟给予警告并处罚款90万元;对其他相关涉事人员处以警告及不同程度的罚款。同时还对雷刚、黄伟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庞建东、刘鹏、李勇采取5年市场禁入的措施。
*ST新亿两任董事长遭处罚
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月26日,*ST新亿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更正公告。公告显示,*ST新亿及雷刚、黄伟、庞建东、刘鹏等11位相关责任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新疆监管局调查完毕,新疆监管局依法拟对上述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措施。经新疆监管局查明,上述主体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首先是,*ST 新亿有重大债务未披露事项。2015年12月7日*ST新亿因破产重整事项停牌。2015年12月11日,*ST新亿公告了《重整计划》(草案),公告中确认的负债总额为23.07亿元,并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上述负债金额与公司在2014年年度报告以及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负债金额存在重大差异,其中包含5笔法院裁定债务,合计金额8亿元。上述5笔债务单笔金额较大,公司未在临时报告及 2010 年至 2014 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另外,雷刚参与、知悉借款、担保事项的情况。上述涉案5笔大额未披露债务中4笔发生于2010年6月至10月,期间雷刚时任重庆四维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是重庆四维主要负责人。雷刚未能勤勉尽责,导致公司未按规定对上述债务进行信息披露,应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是,公司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ST新亿、新疆万水源、和田万水源、民丰万水源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黄伟,之间构成关联关系。但是,*ST新亿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6年新疆万水源、民丰万水源合计占用*ST新亿资金5949万元;上海源迪占用*ST 新亿资金1.38亿元;2017年,深圳快成达占用*ST新亿资金2.8亿元;同年,李旭珍、李勇、崔强、新疆万水源合计占用*ST新亿资金4582.88万元;万源汇金占用*ST新亿资金2.965 亿元。
同时,也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2016 年 5 月 15 日,深圳快成达与深圳乾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电子芯片购销合同。相关资金占用及担保的关联交易均由*ST新亿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黄伟指使,签署的购销合同无商业实质,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金额共11.332亿元,*ST新亿未及时履行临时报告及定期报告的披露义务,存在重大遗漏。
此外,对*ST新亿 2016 年半年报和年报、2017 年半年报和年报签署情况,*ST新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勤勉尽责,未及时发现*ST新亿未在临时报告、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债务、重大担保及关联交易,不能保证临时公告、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违反相关规定。新疆证监局拟决定责令*ST 新亿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时任重庆四维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雷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ST 新亿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黄伟给予警告,并处罚款90万元;对其他涉事高管及监事处以3万至30万元罚款不等。
对雷刚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对黄伟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庞建东、刘鹏、李勇采取 5 年市场禁入的措施。自新疆监管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筹划收购资产事项暂未达成一致
据了解,*ST新亿正在筹划收购上海锦泰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并载1月26日再次披露相关进展。*ST新亿指出,预计本次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020年7月22日,公司与锦泰公司就本次收购的事项签订了《上海锦泰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并购框架协议》协议中约定“自本协议签署后三个月内,除甲方外,目标公司或目标公司的关联公司、股东以及其董事等不得直接或间接寻求、启动、洽谈、接受关于目标公司的任何投资、收购,或与目标公司相关的任何兼并、重组,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发起或启动关于目标公司的任何投资性活动。”
鉴于上述约定已过约定的有效期限,为保证本次重组能够顺利进行并签订关于本次收购事项相关的正式协议,公司与锦泰公司积极沟通,有部分问题仍在协商沟通过程中,截至目前,双方就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针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受到了较大影响,本次收购事项的推进工作也有所延迟,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全部完成。*ST新亿表示,交易双方将尽快协商并就本次重组达成新的合作协议,并在协议达成后及时公告。
*ST新亿股价不足1元
股价半年跌超47%
值得一提的是,*ST新亿1月26日还发布了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截至1月26日收盘价为0.99元,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向投资者提示相关风险,同时表示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公司正在努力稳定并改善公司经营的基本面,为后续经营提供有利保障。
不过该股在6月30日复牌以来,股价连续下跌,截至目前已经累计跌超47%。在公司负面消息不断的情况下,未来走势令人堪忧。
目前来看,A股中仍有多只股票命悬一线,股价在1元左右徘徊。例如*ST长城、*ST新光、*ST宜生、*ST成城、*ST宏图、*ST赫美等股价均不足1元。对于这类股票,投资者应时刻警惕风险。
对信披违规零容忍
从严查处违规担保等违规行为
今年以来,多家上市公司相继“暴雷”,其中多数是因为涉嫌信披违规,遭相关部门调查。据基金君不完全统计:
1月3日,北京文化公告,公司因信披违规,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
1月5日,*ST新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1月6日,*ST盈方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被立案侦查。
1月11日,广州浪奇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立案调查。
1月13日,ST猛狮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陈乐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1月23日,宋都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总裁俞建午因涉嫌内幕交易股票,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1月25日,天海防务因涉嫌违反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
1月26日,*ST新亿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此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了贯彻新证券法,证监会目前正在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完善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信披规则,鼓励自愿披露,压实董监高相关责任。同时,统筹交易所对股票上市规则进行梳理,以投资者需求作为导向,分行业完善信披指引,完善定期报告,加强监管规则的理解性和可操作性。
2021年1月15日,上交所通报2020年沪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查处情况。2020年全年,上交所共发出公开谴责43份,同比增长7.5%;公开认定47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同比增长88%。其中,对涉及严重恶性违规的主要责任人共6人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发出通报批评110份,同比增长6.8%,发出监管关注122份,同比增长15.09%。纪律处分与监管关注共涉及上市公司132家,同比增长20%;处理董监高556人次,同比增长4.32%;处理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90人次,同比增长26.76%。针对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规,处理8家39人次,机构家数增长100%,人数与上年持平。
上交所表示,将坚持“管少管精才能管好”的原则,区分不同违规的性质和特点,重点聚焦市场反响强烈、损害投资者利益、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恶性违规。“零容忍”应对财务造假等财务信息披露违规,从严查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未及时解决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未按期披露年报等定期报告违规。继续问责涉及控制权转让、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违规,及时整治未履行回购计划或增持承诺的失信行为,以警示教育为目的处理恶性不强、损害轻微的信息披露形式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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