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即将迎来建院三周年。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通报了建院三年来的工作情况,并公布了20个精品案例、8项创新机制、8大工作举措、8个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等。据介绍,截至8月18日,上海金融法院共受理各类金融案件21744件,审结20050件,受理案件总标的额5469.97亿元人民币。
作为全国首家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高起点、高速度、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世界一流金融法院建设,着力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软实力,努力为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及保障。
赵红介绍,上海金融法院加大对具有规则创设意义案件的审理力度。全国首例证券纠纷示范案件、首例涉债券市场维好协议案件、首例判决信托公司在通道类业务中承担民事责任案件、首例适用《民法典》判决贷款机构应当明确披露实际利率案件等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得到公正高效审理,9起案件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全国法院十大商事、行政、执行等典型案例。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吸纳上海金融法院裁判规则,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发挥。
优化涉外金融审判机制,积极行使涉外金融案件管辖权,扩大中国金融司法的国际影响力。据介绍,上海金融法院发布了“涉外、涉港澳台金融案件审判指南”及典型案例,与专业院校合作完善外国法查明机制,通过上海高院设立国际金融法律专家名册,提升我国对国际金融交易规则的解释权和话语权。越来越多的外地企业和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境外金融机构选择上海金融法院管辖。
赵红表示,上海金融法院积极服务保障中央交给上海的各项重大任务。制定《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与涉科创板案件集中管辖相适应的专业化金融审判工作机制;出台《服务保障自贸区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的若干举措》,推动新片区“金融法治创新区”建设;与长三角地区多家中院签署《长三角金融司法协作共建协议》,组织长三角金融庭长论坛,加强区域金融司法协作,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探索“金融市场案例测试机制”,为金融创新业务提供前瞻性规则指引,服务保障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
构建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体系,助力资本市场创新发展。在全国首创证券示范判决机制,被最高人民法院写入全国“两会”工作报告,取得改革示范效果;全国首发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机制规定,审结首例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件,为创建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模式提供典型样本;首创“中小投资者保护智慧舱”。
(朱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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