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审议后上会仍遭否 汇川物联科创板IPO折戟

发布: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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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暂缓审议后上会仍遭否 汇川物联科创板IPO折戟)

继康鹏科技之后,今年又一家企业的科创板IPO在上会环节遭否。

3月18日晚间,上交所披露,在1月上会时被暂缓审议的汇川物联本次仍未能过会,审议结果为: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公告显示,当日上市委现场并未问询问题。

有市场观察人士向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指出,“近期接连两家科创板申报企业被否,自身质地不过硬是主因,所以还不能简单说审核从严了。从基本面来看,相关公司问题主要集中在内控有效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准确等方面。”

首次上会被暂缓审议

对于康鹏科技的被否,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较多行政处罚,在审期间频繁出现安全事故和环保违法事项,导致重要子公司停工停产,进而导致公司重要业务及经营业绩大幅下滑,发行人在内控方面存在缺陷,不符合相关规定。

而对于汇川物联,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认为:发行人对其物联网业务实质、核心技术及技术先进性的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准确,不符合有关规定。

此前招股书上会稿(3月15日版)显示,汇川物联是一家面向建筑、市政、交通、国土、文旅等行业专业提供远程智能监管整体解决方案的物联网企业。公司的科创板IPO申请于2020年6月获受理,拟募集资金8.78亿元,投向安全生产物联网行业应用平台升级等多个项目;之后公司经历了三轮问询。

至今年1月21日,汇川物联迎来首次上会,但审议结果为“暂缓审议”,彼时上市委现场问询了四方面问题,并要求发行人代表逐一说明:一是发行人前财务经理陈剑钗于发行人申报上市期间离职的原因,是否存在离职补偿或其他形式的补偿,以及未提供全部账户流水的原因;实际控制人与其亲友往来款项中是否存在最终流入发行人客户的情况。二是发行人业务实质与物联网定位是否相符,发行人公司名称使用物联网字样是否会对投资人造成误导。三是说明申报期受让的专利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表述是否真实、准确。四是结合目前的行业监管政策变化,说明发行人的行业空间和市场份额是否具有稳定性,发行人是否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行业政策变化受关注

上述四个问询均转为了公司的“需进一步落实事项”。之后,汇川物联也对相关问题予以了回复。

公司表示,鉴于普通投资者进行决策及投资时,一般直接使用股票简称,为避免部分投资者对“物联网”标准界定及公司业务认定的误解,公司已进一步梳理发行申请文件中关于公司主营业务、行业定位及使用“物联网技术”字号的相关表述并进行了重大风险提示。同时,公司简称更改为“汇川科技”。

“受新冠肺炎疫情、建设项目开工数量减少、行业政策变化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公司2020年下半年各月新增订单数量及收入较2019年下半年分别下降了22.31%和 24.17%,因此,行业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汇川物联在上会稿中阐述。

招股书还提示:“目前,远程视频监控是国家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和非现场监管的重要手段,属于政府政策指导强制需求。自2011年至今,福建省住建厅发布的建设施工领域实施远程视频监控也是采用政策强制要求的方式。如果未来国家政策和福建省政策不再把远程视频监控作为监管部门实现非现场监管的方式,远程视频监控不再有应用需求,则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还存在业务高度集中于福建省,省外业务占比较低的风险。“公司若不能尽快在业务区域广度和深度上有较大突破,则将面临成长空间受限的风险。”公司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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