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近日公开征求意见。
围绕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民生七有”的目标,征求意见稿主要规定了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包括推行大学区招生和办学管理模式,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健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优化义务教育积分入学政策,综合考量户籍、居住时长、社保年限等因素,确保公平合理;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建设婴幼儿照护托育体系,建立3岁以下分层照护托育模式;推动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购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等。
教育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征求意见稿的民生建设,将公共教育放在第一条,提出“教育优先”,要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优化义务教育积分入学政策,综合考量户籍、居住时长、社保年限等因素,确保公平合理。
如何破解当前的“择校热”,给学位房炒作降温?征求意见稿提出,推行大学区招生和办学管理模式,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健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记者了解到,自2015年起深圳各区陆续试点实行大学区制招生,各区划出2~4所公办学校,强弱校搭配,共同面向同一片区招生。同样是多校划片,与北京电脑随机派位不同,深圳采取的是入学积分制度,按志愿次序和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近年来,深圳公办普高学位不足、资源配置不均衡等问题突出,如何解决?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快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建设,丰富普通高中类型,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征求意见稿更是搭建了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开放衔接的教育“立交桥”,明确提出在中职学校探索开办综合高中班的基础上,建立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和学籍互转机制。此举有利于培养既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又达到一定专业技能标准的综合性、实用型人才,给学生提供多元成才通道。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应当促进职业教育高端发展,扩大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开展校企联合培养试点。
统计数据显示,深圳常住人口住房自有率仅约23%,超七成市民需要租房。为更好保障“租房族”的权益,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房屋租赁参考价格制度,引导房东合理定价,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探索租售同权制度,逐步推动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购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征求意见稿提出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定位,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加强商品住房建设和交易管理,完善二手住房价格引导机制。
在用地规划方面,提高居住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比例,加强托幼、养老等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配置,保障各项公共设施规划建设。加大公共住房用地供应力度,提高公共住房用地在新增居住用地中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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